长沙市总联合法院、人社、司法,组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三百多名工会干部“化身”劳动争议调解员
本报讯 (记者王鑫 方大丰)因公司拖欠工资且未支付经济补偿,原在湖南长沙一家饮料公司上班的小杨,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得双方同意,法院将案件委派至长沙市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工会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沈明霞介入调解。1周后,沈明霞接到小杨的“报喜”电话:公司已如约支付拖欠款项。
这起发生在今年10月底的劳动纠纷调处案例,让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杨琴坚信,“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有着“高效率、快速度”的优势,“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费用成本”。
联合法院、人社、司法三方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长沙市总工会今年8月组建调委会,先后在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及5个区县(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开创工会主导、快处快调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
长沙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副主任汪玲介绍,调委会成立至今,已接待劳动争议调解咨询400多人次,调解案件76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30万元。
来自该中心、已是一名调解劳动争议“老手”的沈明霞深有体会:“普通劳动争议仲裁案处理,一般从受理之日起要45天,最长要60天。但工会调解要快得多。”
采用“快处快调”工作模式,绝大部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从咨询立案到调解结案,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与市总工会原有劳动争议派出仲裁庭不同,工会主导的劳动争议调解室,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担任调委会主任的长沙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彭鉴西说。
目前,长沙已建立一支300余人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员多选自从事基层工会工作3年以上的工会干部,充满“娘家人”特色。
长沙市开福区总工会权益保障科科长邹衍是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联合培养的首批劳动争议调解员之一。一次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中,她“偶遇”持证上岗后的第一次调解任务:一位女清洁工被拖欠工资。通过三方调解,仅用3天,邹衍便帮她拿到拖欠1年之久的工资。
“工会干部充当调解员,在处理劳动纠纷时,职工也会多一份信任。”邹衍说。
今年9月,4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又被长沙市总工会聘为兼职调解员,湖南同明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工会主席周锜是其中之一。最快一次调解,圆满解决争议仅用13分钟,周锜因此被赞为“周十三”。
“能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我很有成就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