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新版《管理办法》守护“半边天”权益
大庆油田“升级”女职工劳动保护
本报讯 (记者张世光)女职工保健费从20元/人/月提高到50元/人/月,至少每两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两癌”筛查,按照一定的人数要求建立女职工休息室和母婴室……一系列事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措施被写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油田)现有女职工5.9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3%。大庆油田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对已有规定的修订,形成了“升级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这座开发建设了60多年的老油田,正在用“升级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守护“半边天”的劳动权益。
早在2000年,大庆油田就按照《大庆油田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为女职工开展相应的劳动保护。今年1月1日,《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每月向女职工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用”。借此机会,大庆油田启动推进本单位的女职工保护“暂行规定”的修订升级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大庆油田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研读了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条例,同时还联合大庆油田人事、财务、质量安全环保、企管法规等6个部门和单位,对21年前出台的“暂行规定”所有条款进行逐一修改完善。历时4个多月,字斟句酌、反复商榷,最终新增条款16条,删减条款3条,对原有各项条款均做了修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6章33条,涉及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津贴待遇、管理机构和职责,以及对劳动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大庆油田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最终以制度形式固化,让油田女职工得到全面、实惠的权益保护。
“《管理办法》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和组织的温暖。”扎根一线29年,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劳模、大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第六作业区采油48队采油班长刘丽深有感触地表示,“《管理办法》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权益,大大增进了油田女职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奋斗,在油田发展过程中贡献‘半边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