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消遣孩子,真不是“闹着玩”那么轻飘
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对孩子说“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据1月3日《法治日报》报道,这个画面来自近日某短视频平台登上热搜的一条萌娃搞笑视频。类似视频还有不少,只是下锅的宠物换成了兔子、鸡、鸭、鱼等。
在吃孩子宠物之外,这类视频的内容不可谓不“丰富”,有的是嫌弃孩子画画丑,有的是把孩子放在玻璃栈道上任其被吓哭,还有的则是和孩子吵架……其核心在于“虐心”,即“创造”让孩子害怕或生气的场景,而家长不去安抚孩子、解决问题,而是把镜头对准孩子,将他们声泪俱下、号啕大哭的样子或窘态传到网上。
本人推测,一些家长拍摄“虐心瞬间”,并非真希望孩子被虐,这只是他们别样的记录方式。然而,这样的记录却存在不少问题。孩子的成长当然会经历风雨,但这种风雨不该人为设置,尤其是被父母故意“虐心”。在成人看来,自己或许只是和孩子“闹着玩”,殊不知这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创伤,成为他们难忘又痛苦的记忆,甚至会削弱家长与孩子间的信任,伤害亲子关系。
人人都有糗事,但谁也不愿让其为外人知悉,这属于个人生活隐私,孩子亦如是。故意拍摄此类“虐娃”视频,本质上是对儿童生活隐私的侵害,可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此外,过多网络曝光,还可能会让孩子过度依赖他人的点赞和关注,影响其在现实世界中的自我认知,而过多介入商业活动,还会使儿童的个性和心理在营利动机驱使下走向功利和浮躁,形成不良价值导向。
拍娃恐惧伤心瞬间,有的父母只是图好玩,并无主观恶意,但这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有的则为了赚取流量、从中获得经济收入,这显然更不恰当,甚至可能涉嫌违法。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父母恶意消遣孩子的做法,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
充分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尊严,为其系好成长的第一粒扣子,是为人父母者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短视频平台、立法机构、地方政府也应通过多种途径,预防、制止类似可能伤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