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县
“法院+人社+工会”联合调解减轻群众诉累
《工人日报》(2023年01月1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潘佩鸾蒋少萱)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劳动争议仲裁院主持下,通过“法院+人社+工会”联合调解,农民工老耿和老陈分别从用人单位处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21万元和12.7万元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老耿和老陈分别是从辽宁、四川来广西浦北务工的农民工。两人在浦北某工地工作时,相继于2021年6月、9月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虽然事后两人都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却迟迟没有拿到工伤赔偿。随后两人找到浦北县仲裁院,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他们不会写仲裁文书。县仲裁院安排工作人员帮他们整理记述,指导他们做仲裁文书,同时,帮助对接劳动能力鉴定书的进展,并及时告知、耐心解释,打消二人的疑虑。
2022年9月,钦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老耿为十级伤残,老陈为八级伤残。此后,仲裁院与他们工作的工地联系,协商解决一次性工伤赔偿事宜,同时组织法院、工会、人社进行联合调解,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