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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一

认清售卖“干支杜鹃”的法律风险

苑广阔
《工人日报》(2023年01月17日 05版)

据1月14日《成都商报》报道,每年临近春节,一种号称能枯木逢春、见证奇迹的干枝花就会偷偷摸摸现身于各大网络销售平台。商家给它起了很多个名字,干枝杜鹃、干枝花、干枝鲜花、干枝桃花……却独独不敢用它真正的名字——兴安杜鹃。兴安杜鹃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这就意味着采伐和销售兴安杜鹃都有触犯法律的风险。

兴安杜鹃之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就是因为其看上去是一丛干枝,买回家插在水里,过不了几天就会开出鲜艳的花朵。这不但给人枯木逢春的新鲜感,而且和辞旧迎新的春节氛围十分搭配。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一些商家通过网络渠道贩卖的兴安杜鹃是生长缓慢、生长周期长的野生植株。有媒体报道显示,即便人工栽培也仅能产出一些盆苗,基本不可能作为一种售价低廉的切花大量供给市场。所以,有些商家号称所售植株为“人工种植”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这些植株基本都是野外直接砍回来的,商家很大程度上做的是无本万利的生意。

不难想见,当有人为了谋取利益,大量从野外砍伐野生的兴安杜鹃进行贩卖,势必会对当地的野生杜鹃种群、自然生态环境等带来破坏。正是为了遏制这种砍伐、贩卖野生兴安杜鹃的现象,2021年9月,兴安杜鹃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这也就意味着,没有经过允许的砍伐、贩卖野生兴安杜鹃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从相关科普文章来看,虽然兴安杜鹃在寒冬腊月开花,给人以欣欣向荣的感觉,但实际上这种植物的花是有毒的,随意放在屋内作为观赏植物,对人和家里的宠物猫狗,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就是说,从健康与安全的角度来看,人们也不宜随意购买和在家里摆放兴安杜鹃。遗憾的是,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这一点。

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每年到了春节前夕,之所以总是有人去野外砍伐和贩卖兴安杜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销量不错。从司法实践来看,去年8月,在山东济南,就有人因为非法购买并销售兴安杜鹃,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时至现在,在有些电商平台上,对相关产品的推介依然明显,只是没有写明是“兴安杜鹃”而已。

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指的就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并且,《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一方面,电商平台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要及时采取诸如屏蔽、断开链接等举措;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采集售卖行为的打击力度。

可以装扮春节,但请不要伤害春天。无论是从保护野生植物角度还是从保护自身安全、遵纪守法的角度看,兴安杜鹃最好的归宿都是被留在大自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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