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议题 重质效 强落实
黑龙江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规范“升级”
本报讯 (记者张世光)日前,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该《通知》结合5年来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的执行经验,从议题质量、召开方式、督办落实等方面对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是对2018年相关规定的全面“升级”。
2018年,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意见出台后得到了全省各级工会的积极响应,2019年至今,全省13个市(地)、125个县(市、区)联席会议召开率从79.9%上升为100%。
“在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一系列利好政策先后出台。”黑龙江省总工会基层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成果:黑龙江省财政每年支持3000万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与市政建设统一规划、突破原先“天花板”的产业工人成长通道初步建立……一系列事关职工切身利益、职工队伍稳定的议题得到落实。
近年来,黑龙江省总不断跟踪调研联席会议召开情况。调研显示,有的地方对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地方没有从契合当地社会经济和职工群众发展的需求角度提出议题,一些地方联席会议达成共识的议题在落实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督查机制。
为此,《通知》明确,各级政府与同级工会可结合实际协商设立议题、材料、会务、宣传、督查等专门小组,为联席会议的如期有序召开提供组织保障。议题要把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联席会议的重点,找准职工群众的期盼点、党和政府的关注点、工会工作的着力点,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
为了确保达成共识的议题能够落实到位,《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大检查指导督办工作力度。必要时政府与同级工会要联合组成督查工作组,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难点事项进行实地督查。对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形要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推动联席会议取得实效。
《通知》还对全省各级政府提出明确要求,例如,“大力支持工会组织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做好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工作任务”“虚心听取工会意见,密切配合工会工作,为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排忧解难,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妥善解决工会提出的议题建议,帮助工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
“从问题导向出发,及时总结5年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经验与成果,为推动联席会议制度的创新和再上新台阶做好准备。”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肖鹏教授表示,不同地区工会可根据本地实际、结合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工会工作重点难点有序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