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安丰章(身份证号码3728021962****0090):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青岛路东、东营路南尚城桂花园小区A37-101室,对住所北门入户口进行部分封闭建设施工,铝合金结构,面积6.82平方米,该行为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一份。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你(你单位)拟做出以下处罚决定:违法建设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
我局已于2022年11月23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港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东港区人民政府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东港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烟台路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对过
联系人:尹军
联系电话:0633-8716569
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6日
公 告
安泰悦湖湾小区孙明文等12户业主(15-2-702、17-3-702、15-1-702、50-102、16-2-702、17-2-702、16-1-701、17-3-701、14-4-701、15-2-701、47-1-103、47-1-10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日照市海天四路以东、东营路以南安泰悦湖湾小区擅自进行建设建筑物一案,已经调查终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当事人做出以下处罚决定:违法建设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
我局于2022年10月17日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上述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港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东港区人民政府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东港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烟台路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对过
联系人:尹军
联系电话:0633-8716569
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6日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福建得天宝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17日,本机关受理了李凡均提出的其2022年11月23日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向你公司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璧人社伤险举字〔2023〕32号),均未成功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李凡均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举证材料,你公司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告
(2022)黔8601执异17号
在本院执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德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重庆灯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22)黔8601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不服,认为应当撤销上述裁定,遂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因本院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上述执行复议申请书,现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德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上述文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英国珊卓.吉利安.巴伯女士: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经审核,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享有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55%的表决权,其提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现就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等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召集人: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要议题:将天津华英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倩
2、联系电话:13821072897
3、传真:022-23673109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6日
说 明
经多方面走访核实,小纬四路45号院内平房无产权单位,为进一步核实其产权,现登报公示,公示期5日;请对该房屋有关联单位或个人向大观园街道纬五路社区反映
联系电话:81271532。
作废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30日作出(2022)沪03强清13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上海海登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海登姆生物”)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7月18日作出(2022)沪03强清13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海登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陈宗宇任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未接管到海登姆生物分支机构,即上海海登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现声明上海海登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特此公告!
以下证件挂失
嘉祥县嘉泰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胡文磊)代表章3708293054794丢失,声明作废。
夏津县昌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鲁N716F挂营运证丢失,证号371427381196,特此声明。
牛雯(身份证号120104197001082520)执业证02000212000080002014002896挂失
聊城聚友物流有限公司鲁PPOH31营运证聊371528313245丢失,声明作废。
高唐县永盛运输有限公司鲁PX3586营运证聊371526324425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