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思考】构建“量质协调”评价体系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观点
构建就业“量质协调”评价体系,开展时序分析、区域比较和动态监测等,可以全面识别不同类型的就业问题,为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提供支撑,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科学的就业评价是制定就业政策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量质协调”评价体系,可以全面识别不同类型的就业问题,为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提供支撑,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构建就业“量质协调”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开展就业“量质协调”评价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就业政策更多立足于解决就业数量问题,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就业质量受到更多关注,正在成为影响个人择业的重要因素,例如收入、工作稳定性、职业发展、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在此背景下,仅关注就业数量不能全面揭示劳动力市场的内部特征,需要建构一个“量质协调”的综合性评价体系,以便厘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需要关注的具体问题和政策着力点。
开展就业“量质协调”评价是准确聚焦和动态识别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准确认识就业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制定对策的前提,从就业质量视角展开分析能够更好地理解就业问题。例如,“招工难”与“求职难”现象从表面看是劳动力供需问题,可以用求人倍率指标来表征供需匹配状况,但无法解释为什么越来越多具有专业技能的年轻人不愿去制造业就业。事实上,不同群体对就业质量的理解不同,除了技能匹配等因素外,青年群体更多关注工作时间的规律性、闲暇时间支配的独立性、工作场所的灵活性、职业发展机会和工作体面程度等因素,这就需要用就业质量指标来描述求职者的偏好变化,而就业“量质协调”评价有利于聚焦和识别这些具体问题。
开展就业“量质协调”评价是探索和丰富就业政策工具箱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国针对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数量等指标安排了相应的月份、季度和年度调整目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吸纳能力,但仍然存在一定缺陷,例如不能揭示收入、技能与岗位匹配度、择业偏好、工作稳定性等问题。由于缺乏对就业质量的关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逐渐凸显,就业政策工具箱亟须补充,构建“量质协调”评价体系能够从更多维度丰富就业政策,提高政府精准施策的能力。
构建就业“量质协调”评价体系的思路
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就业数量的稳定和扩展,二是就业质量的不断提升。为此,构建就业“量质协调”评价体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补充完善就业数量评价指标。我国劳动力数量庞大,要稳定和扩大就业必须保证一定的就业规模。考虑当前劳动力市场的新问题,尤其是失业率较低而“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局面,要将劳动参与率指标纳入就业数量的指标体系,更加全面地衡量劳动力的活跃度,考察全口径劳动年龄人口的充分就业水平。具体指标可以包括劳动参与率、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等。同时考虑新业态就业特征和青年群体就业特点,可将求人倍率、岗位增长/流失率、企业裁员率以及不同群体失业率等指标纳入进来,增加统计调查问卷以获得及时的数据信息,完善就业数量评价内容。
第二,建立多维度就业质量评价体系。就业质量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指标主要用来评价国家或地区的就业质量水平,包括就业环境、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等维度;微观指标则主要是对个人就业质量进行全面考量,评价不同个体之间就业质量差异,包括收入、就业稳定性、职业发展、技能匹配度、劳动安全、劳动合同、职业受尊重程度等,是劳动者关注的具体就业质量内容。宏观和微观就业质量指标共同构成就业质量评价体系,评价过程主要是根据相应指标展开调查、获取数据,并通过合成指数的方法形成数据分析结果,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第三,开展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时序分析和区域比较工作。稳定就业的一个重点任务是判定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在时序上的波动特征,在此基础上给出预测结果,找到应对预案。例如,岗位缺口与增加方案、技能缺口与补充方案、不同年龄群体就业偏好及合理引导政策,外部冲击造成的短期和长期失业应对预案等。要利用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指标,进一步测算不同年份、季度评价指数,描绘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变化和波动特点,找到就业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和需要聚焦的关键问题,更好地应对不同因素给就业带来的影响。
鉴于我国不同区域间产业结构不同,对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技能的需求具有明显差异,就业质量也呈现从西部到中部再到东部的阶梯式上升格局,就业政策也应因地制宜,体现差异化。因此,有必要在区域间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揭示不同地区就业现状及问题。
第四,开展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群体性评价工作。当前,我国就业问题呈现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因此,要分析不同群体就业状况和群体性就业诉求。在实施评价过程中,可以按照群体特征划分类别。具体评价的实施主要是在不同群体间进行指标比较,找到就业问题的共性和差异。由于不同群体内部劳动者年龄结构、技能水平不断变化,群体内部就业差异凸显,就业问题更加细化也更加复杂,所以还需要对群体内部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进行深入分析。例如,要更多关注90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等群体。
第五,推行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动态监测。由于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随时序变化,且在不同区域间差异明显,因此,要通过开展动态监测来增强评价体系的时效性。目前我国的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对就业数量关注较多,且监测指标更多地呈现间断性特征,连续性不强,对就业质量的监测几乎空缺,没有真正实现动态监测。事实上,稳就业具有很强的动态要求,因此,要对就业评价指标进行动态监测,收集数据预测就业状况。一是要监测就业数量的变化;二是要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吸纳能力的变化;三是要监测就业质量波动情况;四是要根据动态监测结果,针对可能出现的就业风险提出政策预案。
第六,关注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的协调度。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从经验判断来看,就业数量增加能够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工作条件,进而提高就业质量,而高质量就业也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过去对于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相互作用的探究较少,政策关注度也不够,未来,在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过程中,要重视二者的协调度问题。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利用指标分别合成就业数量指数和就业质量指数,并通过计算协调度来判断就业“量质协调”状况,据此不断调试相关政策,稳住就业大局。
总之,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需要准确把握政策发力点,通过构建就业“量质协调”评价体系,开展时序分析、区域比较和动态监测,并对不同群体的就业问题展开评估,关注就业量质协调状况,为找到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提供参考。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