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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2月07日 星期一

“民意不缺席”让民生工程更名副其实

郭元鹏
《工人日报》(2023年02月07日 05版)

“拉力器材有点太高,能不能调整一下高度?”“广场东侧大树旁应该装一盏灯”……去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白鹤街道对13个老旧小区的18处公共空间隙地、公共用房、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改造。2月4日,白鹤街道通过自愿报名形式征集的一批“居民验收官”,走访了9个已投用的文创旧改空间,让他们对这些民生工程进行验收。(见2月5日《宁波日报》)

民生工程是给百姓建设的,其目的也很明确:造福百姓。“民生工程让居民验收”体现了对民意的充分尊重和敬畏,值得更多地方学习。

为进一步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立项民生工程,拿出专门资金开工建设。但在一些民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了“好心办坏事”“百姓不买账”“民众有意见”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的农田灌溉和安全饮水工程因距离远、费用高等问题,被百姓弃用;有的地方在城市基础设施设置数量和位置布局上不尽合理,导致百姓埋怨较多,等等。某种角度上说,一些民生工程没能让百姓满意,问题恰恰出在缺少“居民参与”这一环节。

让民生工程更贴近民意、靠近民生,一者,民生工程的上马需要征求公众意见。各地不妨在民生工程规划和实施之前,甚至可以在全过程中适时听取百姓的想法,让百姓投票选出自己“喜欢的”“需要的”民生工程,把资金投入到“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其二,民生工程验收可以邀请居民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好了,有关部门验收的往往是“质量标准”,这些专业的事情当然需要交给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来做,但在此基础上也要让百姓觉得实用,最大限度放大民生工程的建设效果。为此,应创造条件,让民众通过亲身体验发现可以改进的地方。如此,民生工程方能在更大程度上方便民众。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民生工程,需要经得起市民的检验,“民生工程让居民验收”这种模式和理念可以也应该在更多地方、更多关乎百姓利益的公共议题上得到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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