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1112 民初 2943号
王翊:本院受理原告莫文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12 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王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莫文迪借款1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1112 民初 3002 号
李叶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建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 1112 民初 30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李叶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李建中借款本金 250000元及利息;2、被告李叶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建中保全保险费500元)。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苏1112 民初 3005号
李叶强:本院受理原告蒋小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12 民初 3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李叶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蒋小斌借款本金 80000 元及利息;2、被告李叶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蒋小斌保全保险费500元)。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公告
韩乐:本院受理原告焦小倩诉被告韩乐离婚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0182民初5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焦小倩与被告韩乐离婚。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兰小娜:本院受理原告郭福军诉被告兰小娜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0182民初54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确认原告郭福军与被告兰小娜、长春市泓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9月12日签订的四份《通讯工程合作施工协议》无效;二、被告兰小娜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给原告郭福军材料款200000.00元。案件受理费4300.00元,由被告兰小娜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驰运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符成均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眉东劳人仲案(2023〕19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4,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关于公开招聘测绘单位的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2019)渝0120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璧山区天福冲压有限公司(以下称天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对位于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北街68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39.5平方米)进行处置时,发现该房产存在房产证附图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现因评估工作需要,管理人拟公开招聘测绘单位对该房产重新进行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
招聘单位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惩处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相关测绘资质与出具相应报告资质。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标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17时;投标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6栋18楼,联系人赵律师,联系电话15086912062;方式为按包干费用报价(含税),以纸质文件装订后密封盖章提交。
重庆市璧山区天福冲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月7日
租赁权拍卖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3NBHSWCQ014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2月22日下午2:00起(延时除外)在尹天拍卖平台(www.yintianpm.com)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名称: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村横街中路原供销商场(二、三楼)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800㎡。起拍价:10.68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注:1、标的租期为五年,无免租期,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4年、第5年的租金增加5%;2、标的为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至2023年2月28日止;3、标的原承租人如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并登记参拍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拍卖方式:有底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与报名,保证金须在2023年2月21日16时前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至(户名: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号:350669196550),并携带有效证件等资料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11楼
联系电话:0574-87626996、87119459
宁波尹天拍卖有限公司
河北中就拍卖有限公司:机动车类(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
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对机动车类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每周一至周日9:00-18:00进行网络拍卖会。
二、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展示时间:标的开拍前48小时。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预展,具体联系拍卖企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截止到开拍前半小时截止。
六、报名资质要求:一般纳税人资质或小规模企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人。
七、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须联系拍卖公司或详见每场拍卖会的竞买须知。
八、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河北中就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收款账号:131740000013000873886
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68号天山创业城G号商办楼01单元0911
联系电话:18031858520
拍卖公告
海天国际拍卖(天津)有限公司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定于2023年3月2日10、11、12时至3日10、11、12时在津拍平台网络对天津市杨柳青西青道陵园西里2-101(计租面积35.28㎡);3-401(计租面积27.31㎡);西青道青云里1-2-501(计租面积39.14㎡)3处住宅房产进行拍卖,具体情况详见(www.jinpaipingtai.com)。
咨询登记及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至3月2日12时。
咨询及竞买登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爱俪园公寓1008室
咨询电话:18602629975 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