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卢菊兰:本院受理原告袁新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来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运胡:本院受理原告肖新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来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赣0827民初3552号
周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827民初3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赣0827民初3551号
张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827民初3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青苗:本院受理原告徐刚秀诉被告吴青苗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23)赣0681民初26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宙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文、江西乾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曙林诉被告陈文、江西乾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23)赣0681民初14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 委 委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公告
国德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局受理徐令龙就其本人因工受伤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赣州市鉴定委员会已依法作出结论【赣市劳鉴2022年2895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徐令龙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赣市劳鉴2022年2895号《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不服的,可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人社厅工伤处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公告
赣县区超盈手袋加工厂:本局受理周军华就其本人因工受伤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赣州市鉴定委员会已依法作出结论【赣市劳鉴2022年2786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周军华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赣市劳鉴2022年2786号《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不服的,可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人社厅工伤处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新余仲裁委员会公告
胡四根、邹春梅:本会受理申请人新余市丰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胡四根、邹春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2)余仲字第3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庭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员期限、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30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5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新余市竹山路298号三楼,联系电话:0790-7069707)
2023年2月14日
新余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文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申请人江西凸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酷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2)余仲字第3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庭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员期限、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30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5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新余市竹山路298号三楼,联系电话:0790-7069707)
2023年2月14日
新余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阿尔法电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申请人江西阿尔法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余仲字第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庭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员期限、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30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5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新余市竹山路298号三楼,联系电话:0790-7069707)
2023年2月14日
新余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众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2)余仲字第3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庭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选定仲裁员期限、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30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新余市竹山路298号三楼,联系电话:0790-6449707)
2023年2月14日
夏津县联运物流有限公司鲁NG3008营运证号371427404148丢失,特此声明。
信泰保险甄朋执业证02004913000080002019000243挂失
潍坊浩堃物流有限公司鲁G9U23挂营运证潍370704805347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