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职业发展通道 增强岗位吸引力 调动履职积极性
黑龙江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纳入社工培养体系
本报讯 (记者张世光)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建立由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共同组成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将这一群体纳入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激励和培养体系。
2019年,黑龙江省总工会在全省招聘895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到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会组织,承担起困难帮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等工作。“他们延伸了工会工作的手臂。”黑龙江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省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队伍数量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不够规范、晋升激励机制不健全、专业性不够强、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对此,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的联席会上,“出台政策加强我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被列为一项议题并获得通过。
通知明确,黑龙江省今后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面将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导向。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以及被评定为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优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针对性地打通他们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岗位吸引力,调动履职积极性。
在待遇方面,通知明确,黑龙江省各级总工会将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职业水平等级、工作年限、职务、业绩等逐级提升工资档级。另外,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本工资相应增加。黑龙江省各市(地)总工会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等合理制定、适时调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标准和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