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坍塌事故让一公司劳动用工制度问题凸显
工会“双监督”为企业“把脉开方”
《工人日报》(2023年02月1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王伟)某建筑公司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被认定为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力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建议建筑公司按有关规定对涉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总工会及时跟进,对该公司开展“双监督”专项服务行动,妥善处理了该事故。这是前不久江苏省总工会发布的劳动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所谓“双监督”,一是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形式,对公司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落实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则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形式,对公司责任追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参与情况进行评估。
锡山区总工会了解情况后,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公司进行现场反馈,指出该公司规章制度部分条款不合理,以经济处罚为主的奖惩制度不合法,考勤记录、薪资构成未能体现坐班职工加班情况和工地职工工作时间,是否足额支付加班费存疑,高温津贴制度未落实,以及公司对两名事故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既无公司制度支撑,又无合法依据等问题。
该公司迅速整改,并向区总工会书面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该公司修改了《员工手册》,增加关于作息时间、加班费用、年度奖励、高温津贴发放等内容,并公开征求意见,调整公司薪资结构,并纠正原经济处罚决定,改为扣减绩效奖金3万元。
江苏省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本案对员工的责任追究最终还是落实到了薪资上,且金额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但处理依据和行为本身却有了实质性改变。法律并未赋予企业行政性经济处罚权,但企业可以通过用工管理权的实施,对员工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业绩表现作出评价,并在绩效激励上实现优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