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孩子的压岁钱,家长能随便花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儿子今年11岁,以往每年春节,因为孩子小,亲朋好友给他的压岁钱都由我们保管。近几年,关于家长应不应该代替孩子保管压岁钱的话题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很多专家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我的理解是,一方面孩子未满18岁,家长代为保管是最为妥当的方式;另一方面,孩子获取压岁钱的同时,家长也需要“还礼”,本质上还是家长的钱,即便家长代为保管或者收回,也无可厚非。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孩子的压岁钱,家长到底有没有支配权呢?
青岛 赵先生
为您释疑
赵先生您好!
我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赠予的压岁钱应当归受赠人所有。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压岁钱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可以委托父母保管,但父母不能据为己有。如果父母将压岁钱用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消费中,例如购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交纳学费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压岁钱应当归孩子所有,但是如果不满8周岁,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比如打架至伤、损坏物品等,应当从未成年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剩余部分再由父母赔偿。
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 刘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