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针对技能等级证书“流动不畅”问题建言——
建立统一的技能等级认定信息化工作平台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王维砚 陈晓燕)今年全国两会上,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卓长立代表和江苏捷锋帽业(泗阳)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员张兆丽代表围绕让技能等级证书更好“流动”起来建言支招。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到2020年底,所有由政府部门核发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部转由企业、行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社会化评价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后,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评出真正好用的人才,但是新问题也随之出现。
卓长立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社会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识还有待转变。很多单位和劳动者还是觉得由政府部门评价发证比较权威,改由企业和社会组织评价和发证后,他们对证书的含金量持观望态度,这也导致证书在跨企业、跨区域“流动”时“卡壳”。
据此,卓长立代表建议,政府部门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加强监管,科学设置评价要素,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进行监督,以保证证书含金量。同时,完善社会评价组织跨区域落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各省出台“备案绿色通道”“一省一备案,全省通用”等相关制度和文件,以便全国性社会评价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证书考核。
张兆丽代表注意到,江苏省用近3年时间搭建了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流程审批验证等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后,为技能人才的省内流动提供了很多便利。她建议,在完善各省内技能人才一体化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化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评价机构备案、证书数据、人员信息等工作的同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