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动态】流动仲裁庭为222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工人日报》(2023年03月2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玉波)“这个流动仲裁庭真好,不用我们来回坐车10多个小时到包头市区进行庭审,还能很快把工资送到我们手上。”近日,陕西籍农民工祝先生在内蒙古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庭审结束后高兴地说。
不久前,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得知其负责联系的某建筑企业有222名农民工因工资发放与企业产生争议。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工地距离包头市区较远,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护民安薪”行动小组,并启动“流动仲裁庭进工地”机制。辗转5个多小时,奔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把仲裁庭搬到了工地上。
在案件处理中,仲裁员综合分析案情,与企业、承包人和农民工共同确定入职时间、工资标准、欠薪数额等关键要素;结合农民工基本诉求、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释法宣传,向企业明确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运用法、理、情多方位释明利害关系,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庭审中,仲裁员耐心进行调解指导,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引导和谐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过努力,222名农民工与企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农民工领取工资数额达170余万元。
近年来,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果的严谨性、合法性的基础上,提供“便民、利企、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了调解率。同时,让庭审过程变成普法释法的宣传阵地,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观念,促进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