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吴仁泽:本院已依法受理汪永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欠款10000元,利息100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深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LE THI KIM GIAU(黎氏金瑶):本院已依法受理余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女儿余青璇由被告抚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深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郭剑锋:本会依法受理通州区平潮镇常兴石材厂与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于2023年6月16日14时在南通市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1庭开庭审理本案,你应准时到庭,如不到庭,本会将缺席裁决。
南通仲裁委员会
黄兰兰:本院受理(2023)云0325民初461号原告徐新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富源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北京世方环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局就你单位职工李辉波(身份证号:130133198408260315)近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于2023年2月6日做出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局作出的《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京顺人社工受字[2023]第0420492号)和《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京顺人社工调字[2023]第02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89445735)。请你单位自接到上述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办理是否同意李辉波为工伤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和《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皖03民初4号
阜阳市茂泰商贸有限公司、深圳魏湾皮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皖03民初4号原告IPGLOBALHOLDI
NGSPTE诉被告阜阳市茂泰商贸有限公司、深圳魏湾皮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圣苗:本院受理陈尚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15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3)甬仲字第62号
宁波珩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华利保模具(宁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波珩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三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张光发:本院受理原告吴寿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21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深渡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贺镇芝:本院受理原告江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21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深渡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王继红:本院受理杨宗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12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黄素珍: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浙江三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绍仲字第038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绍仲字第038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15楼。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0575-88995500
绍兴仲裁委员会
(2022)甬仲字第454号
四川省关公驾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93JU594):申请人宁波美昂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省关公驾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甬仲字第454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金洋洋 0574-87342394
宁波仲裁委员会
《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
上海宇博圣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波):你单位职工冯兴会申请工伤认定,我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于2023年3月3日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业务的方式向贵单位注册地址送达,因拒收,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同送达。如不服该认定,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