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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3月30日 星期一

【法问】13岁女儿给游戏账户充值 家长可以追回钱款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张嫱
《工人日报》(2023年03月30日 07版)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的女儿今年13岁,寒假期间趁我们不在家,用我的身份证号在一款网络游戏上注册账号,先后在账号里充值9500元。消费记录显示消费对象为该游戏开发公司,且充值数额和时间,与该公司提供的游戏账户充值数额和时间吻合。

我们发现以后立即联系该公司协商退款,但是遭到拒绝,随后该公司封停了我女儿的游戏账户。请问,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家长可以追回吗?

青岛 单女士

 

为您释疑

单女士您好!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打赏等行为还有特别规定。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等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网络直播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您的女儿今年13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游戏账号充值9500元的大额消费行为明显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并且您作为法定代理人对女儿的大额支付行为不予追认,故您女儿的充值行为无效,该游戏公司应当向您返还充值款。

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 吕伟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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