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媒体人进行敲诈勒索、有偿删帖
恶意传播不实新闻被判3年罚3万元
《工人日报》(2023年03月3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王鑫 方大丰 通讯员李丹)大数据时代,一些网络黑手从中找到了“商机”。造谣诽谤、敲诈勒索、有偿删帖“三步走”,形成了一条非法获利的黑色利益链。近日,湖南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公众号运营者利用“有偿删帖”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
30岁出头的哈尔滨人和某(化名),初中毕业后,几经辗转做起了“微商”,并于2019年开始运营自媒体公众号。其间,他发现涉及名人、名企的负面新闻往往能吸引流量。点击量一高,广告邀约自动送上门,账号商业价值上涨。
于是,和某开始留意搜集、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新闻。一次,当他从网络上拼接了未经核实的某企业负责人“坐过牢”的负面新闻后,企业方为了避免谣言扩散,竟联系和某提出“有偿删帖”。和某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在拿到3万元后,删除了相关贴文。
此后,和某专注于“自媒体”工作,在公众号不断发布一些公司的虚假负面文章。为方便敛财,除运营“三界判官”“小诺情报”两个公众号外,还成立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待受害公司上门“求饶”,和某便要求对方签“品牌建设合作合同”,以委托“广告设计公司”提供企宣名义为其打款。
通过上述手段,和某屡屡得手,屡试不爽。和某案发被捕后,其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近1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和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作为自媒体人,要明辨是非,守住法律底线,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审法官危唯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该案给一些在违法边缘“反复横跳”的自媒体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