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执法宣传行动
《工人日报》(2023年04月06日 06版)
本报讯 “同志,请您在骑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头盔。”3月30日下午3时,在安徽省金寨县红军大道与梅山湖路口,交警拦下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路人,反复普及骑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必要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日前正式施行,根据新规,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相关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进入3月,合肥、芜湖、马鞍山、金寨等地交警均开出了相应罚单。
随着条例施行,安徽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举行“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专项治理。在金寨,交警联合当地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同步开展骑行佩戴头盔现场宣传活动。据悉,在金寨交警指导下,当地共享电动自行车已配备蓝牙智能头盔,如用户没有正确佩戴头盔,则车辆无法启动,多措并举督促市民养成佩戴头盔的好习惯。(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