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泸州市江阳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金欧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小琴、吴家惠、马基梅、贺成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江区劳人仲案〔2022〕500号、501号仲裁裁决书,472号、473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仲裁决定书,地址: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0-3102774,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泸州市江阳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华斯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吴雪冰等17人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江区劳人仲案〔2022〕541号、556号、558号、559号、561号、562号、564号仲裁裁决书,540号、542号、543号、544号、557号、563号、565号、569号、570号、571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仲裁决定书,地址: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0-3102774,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公 告
重庆腾之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彭水县腾之达维修汽车养护厂:本委受理汤晓霞、洪江、谭肖俊与你公司其他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渝彭劳人仲案字〔2023〕第98-1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二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依法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彭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福州市云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郭杰与你单位关于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于2023年4月6日作出的安劳人仲案〔2022〕3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福州市云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郭杰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5699元、解除劳动关系济补偿金5672元,合计21371元;二、驳回申请人郭杰的其他仲裁请求。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21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我局发出的邮政快递工伤认定文件被拒收退回,关于王结松工伤认定文件无法向你单位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王结松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3工认[2023]565号。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视为已经送达。你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公 告
中宜建安科技有限公司:因邮寄给你单位的邮政快递被退回,无法向你单位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张旺保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3工举【2023】62号)。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恢复工伤认定。请你单位于公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材料。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公 告
重庆创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波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渝彭劳人仲案字〔2023〕第1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二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以此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382破38号之二
2021年10月8日,本院根据温州安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权华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浙江权华电气有限公司现有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3月31日宣告浙江权华电气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31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