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企业用工的难点和职工关切的热点开展协商
青海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工人日报》(2023年04月1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总工会决定从3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开展“共商共创、和谐同行”2023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围绕企业用工的难点和职工关切的热点开展协商,并提出要努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超90%。
据悉,今年的集中要约行动对象包括新业态平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以及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或区域(各类园区)和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或区域(各类园区)以及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
此次集中要约行动,根据已建会新业态平台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要约内容。结合不同类型平台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和用工模式,围绕行业计件单价、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等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行业用工管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集中要约行动将稳岗就业、薪酬福利、工时制度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作为要约主要内容,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后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延期支付工资的有关内容,实现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
此外,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青海省将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的企业,将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
青海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加强与人社、企联、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做好集体协商指导监督、集体合同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行政执法工作,督促企业按时并应约开展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