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工亡认定结果公示
张文学,男,赣州市南康区圣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2月15日15时20分许在赣州市南康区圣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料场查看料子,不慎被输送带卷入滚轮伤及胸部,后送至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于当日16时33分宣布死亡。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向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3年3月30日,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康人社伤认字(2023]第46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文学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的情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97-6686301。
赣州市南康区圣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扣押物品认领公告
2023年4月15日,江西省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对车牌号为川SD8666重型半挂牵引车(川S7975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运载的冷冻鸡爪、豫QG6035重型半挂牵引车(豫QS530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运载的冷冻猪副食品和赣M66901重型半挂牵引车(赣A898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运载的冷冻肉制品依法进行了扣押,现请上述物品的货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认领和接受调查,并提供上述物品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手续。因物品无法长期保存,自登报之日起逾期未前来认领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先行处置。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水县万里大道115号
联系方式:0796-8680065
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丹:本院受理原告吴祖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1104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军杰:本院受理原告刘名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瑞明:本院受理原告吴素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浙0182民初344号
熊嘉毅:本院受理原告吴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182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熊嘉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吴燕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熊嘉毅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盛晟:本院受理原告韩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2)苏1112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2023)苏1112民初879号
吴慧琴:本院受理原告许彦彬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归还货款 212403.16元;2.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2252.58元;3.要求被告负担诉讼费用。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苏1112民初2971号
六安恒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肥首选鑫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标隽科技有限公司、丹徒区辛丰彦盛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文睿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12民初29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六安恒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肥首选鑫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标隽科技有限公司、丹徒区辛丰彦盛建材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镇江文睿新材料有限公司票据款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4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合肥首选鑫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标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百花洲工贸招租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109号,面积:96㎡(一楼32.08㎡、二楼63.25㎡)
联系人:胡先生 18607088270
以下证件挂失
宁佛宝遗失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证,证号:A212120202,声明作废。
赣州明投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7030915100,声明作废。
乐平市双旺建材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3602810107797,声明作废。
高安煜凯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3130319827,声明作废。
高安市桂清汽车信息服务部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830553493,声明作废。
高安市飞辰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830513108,声明作废。
刘家炜(男,父亲:刘群,母亲:邓云凤)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O360859871,出生日期:2014年8月10日,声明作废。
南康区赖性园餐饮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607030073364,声明作废。
吉水县文峰镇文江社区居委会卫生室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354000478701,账号:36050184045000000671,声明作废。
铅山县抗震防灾办公室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4335000008001,账号:1512216009026436423,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