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修订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明确了政府支持工会参与社会治理、职工维权等工作
本报讯 (记者刘旭)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的联系,支持工会组织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辽宁省政府、省总工会修订了《辽宁省人民政府与辽宁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于日前印发。
据了解,2005年3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要建立健全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辽宁省市县三级已有80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部分市和县(市、区)围绕促进职工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职工红色教育基地等方面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新修订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政府支持工会参与社会治理和做好职工群众维权工作,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并丰富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包含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相互通报情况,省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省总工会通报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重点工作部署、举措、成效及意见和建议。
此外,共同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生活品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等。
为推动联席会议工作走深走实,在《辽宁省总工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辽宁省总工会要求各市工会健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县级以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时,以“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等为契机,加强对市县工会的调研指导,促进各地健全完善市县联席会议制度体系,建立工作台账。
辽宁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杨忠林表示,联席会议制度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要增强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