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
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 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集体采访。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介绍说,5年来法律实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杨合庆介绍,5年来,政策法规相继出台,落细落实法律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修改、制定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配套行政法规、规章。退役军人事务、网信、教育、公安、文旅、广电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协同配合,积极开展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纪念活动组织、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依法查处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英雄烈士保护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律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仰英烈蔚然成风。在烈士纪念日、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各界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社会反响热烈。
在烈士烈属合法权益维护方面,中央财政连续提高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烈属养老、医疗、教育、就业、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优待优惠措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敬先说:“全国普遍为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邀请烈属参加重大活动、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搭建全国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已为6300余位烈士寻找到亲人,增强烈属的荣誉感、获得感。联合政法、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等13部门,共同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及时处置侵害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有力维护烈士烈属合法权益。”
5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对侵害英烈权益案件及时“亮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刘东斌介绍,2018年~2022年的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起诉60余件。此外,检察机关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千余件,起诉50余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