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牛小红、马国金: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将乐县赣发物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牛小红支付所欠租金210368元和违约金42073元,马国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刘才英:本院受理原告五河县快租电脑工作室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北京中康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张少华的《初次鉴定结论书》[唐山市劳鉴2023年002887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
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刘万燕:本院受理原告梁金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403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安康凌亚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从燕于2022年8月19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经调查核实于2023年4月26日作出南岸人社伤险认字〔2023〕52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姜从燕受伤属于工伤。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或60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远成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清劳人仲案字〔2023〕第208号至第225号申请人李龙元、刘正荣、朱志祥、朱先发、赵友贵、刘孟生、冯安福、曾昭旭、周金香、周成进、朱刚、王刚、万洪华、邓永华、向荣武、张忠琴、张雄、张超18人诉贵州远成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本委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本委定于2023年7月3日上午09时30分在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则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送达公告
刘宗嫩亲属(刘静、刘建明、刘建文、刘妹贞):根据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政府【光政综〔2017〕200号】征收决定,你户所在的光泽县文昌路113号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你户房屋登记产权人刘宗嫩及其配偶均已去世,已知其法定继承人为刘静、刘妹花、刘建明、刘建文、刘莎、刘妹珠、刘妹贞七人(以下均简称“相关权利人”)。因你户至今未与征收单位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你户提出了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以【光政建〔2023〕5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以下均简称《补偿决定申请书》)报请光泽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光泽县人民政府已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相关权利人送达《补偿决定申请书》并告知相应权利,但仍有部分相关权利人无法通过前述方式送达。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现光泽县人民政府将《补偿决定申请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补偿决定申请书》的相关权利人到光泽县房屋征收中心(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杭中路7号楼二层18号店面)领取《补偿决定申请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如对《补偿决定申请书》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补偿决定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若逾期未提出,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维护公共利益,光泽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及《房屋征收决定》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光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 11日
关于魏有利《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魏有利:关于内蒙古欣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认定工伤一案,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3年4月25日依法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阿乌综办人社工伤认字〔2023〕第0033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阿拉善高新区百灵街综合审判执法大楼201室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声 明
我单位不慎遗失“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0272)”公章,壹枚印章,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吴云兵,男,江苏淮安人,身份证号32082119710212471X,护照号EG5849946;崔志强,男,河北衡水人,身份证号133029197110071819,护照号EJ4109558;耿志军,男,江苏淮安人,身份证号320821197107052911,护照号EE2503711;陈延海,男, 江苏淮安人,身份证号320821197009221734,护照号EB8838320;于扬标,男,江苏建湖人,身份证号320925197107256157,护照号E95632601;蔡生,男,江苏海安人,身份证号320621198108101432,护照号EJ3774385。鉴于上述人员未经公司批准,在以色列务工期间,擅自脱岗、离岗、旷工,涉嫌打“黑工”,根据合同约定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特此公告。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履行
行政决定催告书
临政告字〔2023〕96号
杨凤珍、董占军、董占武、董占林:临河区人民政府对你们座落于水源路东、沿新华街门店南、豪绅家园西、光明街北局部地段住宅(包括光明街西大批发市场至丰州路段5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房屋补偿决定书》(临政补字〔2022〕25号)并依法送达。你们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未自觉履行补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催告,请你们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理有关补偿手续,同时履行搬迁义务。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临河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们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8923992,地址: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关于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通知
杨凤珍、董占军、董占武、董占林:你们与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临时周转用房提供给你们。周转用房座落:新华西街原化肥厂职工住宅楼(北楼)自西向东4号门店。面积:102平方米。
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