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存江:本院受理(2023)皖0124民初3005号高龙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大连佳佳康食品有限公司:本局已对你单位职工徐秀梅作出瓦人社工伤认字第092300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徐秀梅为工亡,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公 告
由我司茂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新余市江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2017-2018年危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卯田至石枧、太坪路面拓宽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办理审计结算。为保证该工程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债权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天内携带合法手续向我司申请债权,逾期未提,视为放弃。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大道复兴大厦十二层
联系电话:0790-6447900
13052196901胡
茂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以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赣江新区公安局对江西**有限公司被诈骗案中被冻结的一批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一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户名:何军国,账号6228480084484218411,应返还金额9971.00元;
2、户名:刘云岳,账号6228480433427959518,应返还金额129999.59元;
3、户名:崔广华,账号6230520080150902278,应返还金额19749.93元;
4、户名:姚花连,账号622908333128959748,应返还金额31921.86元;
5、户名:余刚苗,账号6228480860368871213,应返还金额14999.95元;
6、户名:阳光富,账号6217003800025996293,应返还金额99216.28元;
7、户名:王中灵,账号6228480380343323016,应返还金额59349.81元。
上述资金返还至受害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791909641010810,户名:江西**有限公司)。现对以上涉案账号资金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赣江新区公安局反映,联系电话0791-86308632。
赣江新区公安局
2023年5月12日
公 告
湖北冠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龚林(身份证号:420321198707146330)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其申请事项为:认定其于2021年9月25日在你单位承包的北京路震洋贵府二期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为工伤。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4月27日依法受理,因直接、邮寄等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鄂0308工伤举证【2023】0004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书面证据材料提交我局,证明其是或不是工伤。如逾期未履行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人:温基琼 明俊
电话:0719-8791335
联系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1182号
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千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苏聚鑫塘典当有限公司、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确定原告对被告享有优先债权8500000元;2.判令原告对被告所有的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城长香西大道389号1幢、2幢、3幢房产及土地(含装修、部分可移动物品及附属物)的变卖款具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宁乡正阳服装店:本委受理申请人刘灿辉、卢小平、唐卫平诉你单位工资争议案因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均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开庭前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以下证件挂失
高安市九号公馆娱乐城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830507986,声明作废。
湖北敬亭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壹枚,法人:汪德勇,声明作废。
贵溪市大诚胖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遗失合同专用章壹枚,声明作废。
贵溪市大诚胖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3606211093118,声明作废。
本人是江西省高安市中国体育彩票3614032064门店代销者李仁尚(身份证号362204199512028113),遗失中国体育彩票代销证,代销证编号:3614032064,声明作废。
本人是江西省高安市体中国育彩票3614032059门店代销者胡丽丽(身份证号:362204199102221447),遗失中国体育彩票代销证,代销证编号:3614032059,声明作废。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叫了一条鱼餐饮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607010059882,声明作废。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不慎遗失部分保单:数字签名长短险共用(三联)-保单页共6份(300006062100019801-300006062100019806)。声明作废。
付金仙、林剑、林朝良、祝林梅遗失坐落在玉山县冰溪镇玉紫路288号荣盛华景居住小区90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17)玉山县不动产权第0006121号,面积:311.91平方米,声明作废。
进贤县新村故店庙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号:71360124MCU851030L,负责人:张连芝,声明作废。
进贤县泉溪大社宫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号:71360214MCUA4262X4,负责人:王鹏斐,声明作废。
进贤县侯王寺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号:71360124MCU851081W,负责人:陈荣平,声明作废。
进贤县聚仙观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号:71360124MCU8509943,负责人:岳桂茹,声明作废。
进贤县松山寺遗失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证号:71360124MCU851014y,负责人:朱殿义,声明作废。
鹰潭市风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溪分公司遗失法人章壹枚,法人:黄龙,编号:3606211102706,声明作废。
江西弘瑞厨具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壹枚,法人:章宏睿,编号:360421011887
7,声明作废。
常志洲遗失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9837141370828196910012950,特此证明。
曹县磐石办事处千寻调味品商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JY13717210031768丢失,声明作废。
郓城县荣德祥鱼府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JY23717250030508丢失,声明作废。
绿农农产品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JY13717280066078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