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异店退换货,助力消费者“后悔无忧”
据5月12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浙江武义召开。据悉,2022年长三角三省一市(江浙沪皖)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3万家。今年,三省一市将制定出台《长三角地区线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指引》,培育异地异店退换货单位500家以上。
从线上无理由退货到线下无理由退货,从本地店无理由退换货到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从企业的自发行动到监管部门培育推动,不难发现,参与无理由退换货的市场主体越来越多,消费者可以行使“后悔权”的消费场景不断拓展,范围不断扩大。三省一市瞄准消费者的权益诉求,探索区域维权一体化体系建设,持续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行动,优化区域消费环境,在助力消费维权再减负的同时有望促进消费再升级。
所谓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消费者在A地某品牌店购买相关商品后,可在符合退换货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到B地另一家同品牌店无理由退换货。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线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这种“消费后悔权”模式,但对民事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企业向消费者作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消费者也接受企业的承诺,那么双方之间的约定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其实早在2020年5月,就有67家知名企业承诺自愿参与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2021年4月,“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企业联盟正式成立,参与企业增至82家。今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又拟专门出台相关服务指引,旨在向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注入更强的政策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明晰企业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企业的承诺内容和退换货操作,推动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承诺活动扩大规模,提升品质。
不难想象,随着公众出行热度的回升,异地消费后不便于行使后悔权的情况可能增多。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中,企业利用内部调剂方式或协作配合方式多作为,能换来消费者维权少跑路,进而降低其“后悔”的成本,提高其“后悔”的效率,减轻其维权负担。这一模式还可以优化消费者的异地消费体验,增加异地购物的放心指数,对于促进异地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而言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积极培育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提供了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样板,也为其他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探索相关服务模式、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供了参考,期待类似的优化消费环境的努力,多些,再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