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以欺骗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等
排污许可领域环境执法4起典型案例公布
《工人日报》(2023年05月2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周怿)5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排污许可领域环境执法4起典型案例,涉及排污单位以欺骗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改变管理类别无证排污、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未依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古瑜金属配件厂以欺骗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案。2022年4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在开展重点监管行业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时发现,顺德区容桂古瑜金属配件厂于2021年12月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但执法人员调取该厂近期自行监测数据等资料,发现实际生产和排污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不相符,该厂涉嫌排污许可证申领资料弄虚作假。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23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
其余3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江苏省南通市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管理类别无证排污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通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未依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案;上海市上海博奥教学用品有限公司未依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