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有奖励,国家医保局累计兑现703万元
本报北京6月9日电 (记者李丹青)记者从国新办今天召开的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国家医保局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初步构建起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截至2023年4月,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1.5万家次,处理162.9万家次,追回医保资金805亿元。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累计兑现举报奖励资金约703万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介绍,医保基金监管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定点医药机构“跑冒滴漏”现象依然普遍,骗保手段更趋隐蔽,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异地就医结算、互联网+医保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改革措施的推进,对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和办法提出了新要求。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做实常态化监管,打好监管组合拳,成体系地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推进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2018年以来,仅国家医保局接到的各类举报投诉线索就达到3.6万余件,全国根据线索核查,共追回资金约17亿元。
“随着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向幕后,逐渐向专业化、团伙化、区域化违规行为转变。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的力量,很难发现这些‘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变异骗保行为。”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说。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2022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等内容,把奖励最高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当然前提是举报行为要查实。”
据悉,举报奖励制度在发动社会力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均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营造了基金监管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广大群众监督意识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各地举报奖励人次、奖励发放金额、查处违规金额逐年增加,社会监督对打击欺诈骗保的作用日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