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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一

“顺手买一件”别成“顺便坑一次”

何勇海
《工人日报》(2023年06月13日 05版)

据6月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最近,不少网友对购物平台新推出的“顺手买一件”功能提出质疑,称以“优惠价”加购的商品并不优惠,甚至定价高于直接购买价格。还有消费者反映,“顺手买一件”的商品存在质量差、临期食品、缺斤短两等问题,且无法查看具体商品详情,这些都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购物。

“顺手买一件”是一种新型营销手段,可增加商品的曝光率,帮助商家推广新品、加速消化库存、增加营收。对消费者来说,被推荐的商品往往是其经常浏览的内容,即通过大数据根据以往的购物偏好推送,有较高的人货匹配效率。有的商品甚至是跨店推送推荐的,消费者能最大程度享受网购的便利。只是,一些“顺手买一件”的商品不但没有更优惠、更有品质,反而存在诸多问题,甚至暗藏假冒伪劣,不免让人“受伤”。

从价格层面来说,“顺手价”高出正常售价或虚拟原价再打折,消费者通常较难识破,如果相信所谓的“便宜”而“顺手”买了,很可能上当受骗。根据我国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确:经营者如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则涉嫌价格欺诈。

从无法查看具体商品详情来说,这种营销手段又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然而“顺手买一件”有时就像开盲盒,全靠碰运气,不仅“套路”了消费者,也为部分店铺、商品价格造假、品质造假提供了机会。

当“顺手买一件”成了“顺便坑一次”,不仅涉嫌促销欺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且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不论何种促销方式,都应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前提和底线。

监管部门应要求平台和商家加强自律,诚实守信经营,营销手段可以创新,但不能“耍花招”;要对入驻平台的商家开展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顺手买”实际是“顺便坑”,应依法处罚、以儆效尤。平台方也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销售规则,严把“顺手买一件”入口关,令其有足够的公开透明度,让消费者充分比质比价。消费者也须增强防范意识,切莫因“便宜”而掉入商家的陷阱。一旦被“顺便坑”,要积极维权。

商家拿出诚意,平台拿出责任,消费者多些理性,“顺手买一件”才有望摆脱“顺便坑一次”的魅影,成为让买家收获物美价廉、卖家实现薄利多销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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