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云南、西藏等4地地质灾害风险高
自然资源部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该部已于6月12日15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研判,6月12日至6月19日,云南西北部局部、西藏东南部局部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广东、广西强对流天气频发,且与前期降雨重叠度高,地质灾害风险持续增大。根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决定于6月12日15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自然资源部要求,广东、广西、云南、西藏等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高度重视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切实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临灾避险、防御力量预置和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趋势分析、会商研判和专家调度,并立即组织上述省份的驻守和机动专家直达基层协助开展技术支撑工作。
此前,自然资源部召开的2023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指出,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要突出抓好平时和汛期重点工作。平时狠抓重大基础工作,提升地质灾害人防技防能力。坚持不懈,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地面沉降区域联防联控等重大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体系。推动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普适型监测预警实验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等三项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提升科技防灾水平。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夯实防灾责任体系,形成防灾工作合力。
汛期要狠抓监测预警响应,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地勘队伍、驻守专家和监测预警设备作用,盯死看牢隐患点、密切防范风险区。紧盯短时强降雨和极端降雨,落实好“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做好强降雨时期和强烈地震发生后的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和响应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