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15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修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办法》,规范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服务,进一步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
青海明确规定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内容为非执法类事项,重点细化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遵循原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资金保障、绩效考评等内容。同时,明确重点培育内容,鼓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重点孵化培育、发展一批专门从事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工作的社会组织,引导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开展帮扶交流和示范,推动本区域内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外,青海细化社会服务项目,确定十类具体购买服务范围,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推进运作,形成与社区矫正机构执法管理职责清晰、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