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
司法救助用爱心得民心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20日 06版)
本报讯 “有了这笔钱,我的生活就有着落了。”近日,70多岁的被救助人王老太拖着病身,在家人的陪同下为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字样,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高度认可。
王老太是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遗孀,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老伴在交通事故中遇难,家中失去经济来源,王老太本人也未获得任何赔偿,生活难以为继。该院了解到王老太的情况后,主动为其办理司法救助,王老太成为该院创立“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工作模式后的第一位受益人。
据了解,为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鸡西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统筹指导下,在黑龙江省首创“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工作模式,将社会慈善资金引入司法救助领域。2023年3月,该院与恒山区慈善会签订了《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基金协议书》,在鸡西市率先设立了“恒·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已募集社会各界爱心捐款8万余元,已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万余元。(郭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