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企业采取民事诉讼排除危树隐患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20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莫育杰温易松)“广西即将进入台风天气多发季节,及时清除这些危树,铁路行车安全更有保障。”近日,在广西玉(林)铁(山港)铁路曲樟至沙河东区间,看着铁路沿线一棵棵危树被依法清除,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供电段博白供电车间副主任邓宇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当天,广西沿海铁路公司联合钦州市浦北县政府等部门,依法清除一批玉铁铁路沿线危树。去年12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向该林场送达《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30日之内自行砍伐。由于种种原因,该林场拒绝砍伐危树。铁路部门协调无果后,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9日,经法院庭下调解,该林场同意清除危树。这是广西首例铁路企业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成功排除危害铁路安全危树的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危树的产权人或管理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不仅需依法承担排除妨碍、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还将面临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维护铁路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共同行动,杜绝违法种植行为,为铁路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