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门联合印发《2023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
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从事家政服务
本报讯(记者甘皙)为更好发挥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作用,包括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内的1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
据悉,《方案》明确,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当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从事家政服务。提出发挥家政劳务输出基地作用,加强中心城市家政企业与中西部市县对接,进一步畅通家政服务供需对接渠道。鼓励开展劳务精准对接,帮助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充分挖掘县域就业资源,鼓励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成立社区家政企业,组织搬迁群众在县域内提供家政服务,提高务工收入。
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开展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料等家政服务紧缺工种,开设一批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针对收纳整理、上门烹饪、家装美化等新兴工种,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人才。
在加强跟踪服务方面,提出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进展,引导其在家政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家政服务员薪酬价位信息,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督促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员便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