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披露涉知识产权犯罪特点
侵犯商业秘密“内鬼”作案比例高
本报讯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675人,同比增长36.1%。检察机关办案发现,新类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增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危害大,内部员工作案比例高。
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67人,同比上升89.8%。实践中,由于外部人员难以直接获取企业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跳槽带走商业秘密,或内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从涉及领域看,被害单位既有传统制造型企业,也有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科技公司。从商业秘密种类看,侵犯软件源代码、技术方案、设备图纸等技术信息类案件为主要类型,侵犯价格信息、个性化客户需求等经营信息类案件也时有发生。
在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员工非法获取公司创新药物相关技术信息,涉案价值9亿余元。又如,山东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被告人将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客户特殊品种情况表、销售协议、产品价格表等经营信息非法披露,造成企业损失数百万元。
检察机关办案还发现,侵犯商标权犯罪占比高,新业态新领域案件增多。一些犯罪分子通过“直播引流”“真假混卖”方式售假;新型侵犯著作权案件多发,犯罪手段技术性增强,盗印“剧本杀”剧本、窃取复制网络题库、利用反向工程提取并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非法爬取并传播他人文学影视作品等新型侵权案件不断出现;此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共同犯罪和跨区域犯罪明显,需形成综合惩治合力。
针对该类犯罪趋势特点,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化综合履职,维护合法权益;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诉源治理。结合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治理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助力企业堵漏建制。(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