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吸引外资24条”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提出了新一批共24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
今年以来,中国市场对外资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但受全球外国直接投资面临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我国引资也面临着复杂严峻形势。
在此背景下,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一揽子24条举措,涉及29个部门和各个地方,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加快落实《意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以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超大规模市场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不断释放,上半年,我国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3536家,同比增长35.7%。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更大力度首先体现在准入环节。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介绍,目前,我国一般制造业领域已实现全面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全面清零,汽车行业自2022年起全部取消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此次发布的《意见》又提出,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
更大力度还体现在完善投资促进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据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介绍,下半年,商务部将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
以更优环境吸引外商投资
除了更大的力度,更优的投资环境是政策另一个重要着力点。
本次《意见》专门列出了“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的章节,对健全外商权益保护机制等提出新要求。对此,朱冰表示,商务部持续加强外商投资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共同形成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
市场监管领域,是企业感受营商环境变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统一的登记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对诚信守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无事不扰”。
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
除了本次发布的《意见》,今年以来,吸引和利用外资领域已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比如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相信各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能够充分感受到这些政策措施彰显出中国政府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能够充分享受到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所带来的红利,实现与中国经济共同发展。”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我国开放的坚定决心、广阔的市场机遇、完备的产业体系、优质的营商环境,正在吸引着广大外国投资者加码在华投资,中国市场对外资保持着较强的吸引力。
陈春江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加快落实本次《意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同时,商务部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一方面收集整理并深入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另一方面及时推广复制各部门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广大外资企业在华经营营造可预期、更优质的投资环境。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