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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8月21日 星期一

【热点思考】工会治理视域下的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曹凤月
《工人日报》(2023年08月21日 07版)

●观点

当前,经济发展方式和职工队伍结构都发生较大变化,回应工会治理现实,提供方向引领和理论指导成为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加快学科发展建设的强大动因。

 

工会治理是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延伸出的新话题。找准工会治理的特色和优势,确立其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是当前工会工作亟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西方管理学中的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其特点是主体多元、协商对话、激发社会活力,本质上是自我治理。

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其特点为:主体——多元,对象——公共事物,目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实现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我国的社会治理已经不是单一的管理学视域中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在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视域中进行综合研究的一门交叉管理科学。

工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是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工会优势,通过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合作、对话等方式,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必须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工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内最大的社会组织,其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特性决定了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也决定了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性和发挥作用的独特性。

工会治理要求工会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前,经济发展方式和职工队伍结构都发生较大变化,原有的工会理论、工会工作方式内容、维护职工权益的立法规范、提供服务的方式等都需要创新发展,以更好地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因此,回应工会治理现实,提供方向引领和理论指导成为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加快学科发展建设的强大动因。

第一,加强理论创新,为工会治理提供理论指南。传统的社会管理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化管理,以政治、经济为主要手段,理论支持是政治学、行政管理。而现代社会治理,本质上是社会多主体合作,以焕发基层活力为主要方式的自我治理,目的是满足公众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其理论支持需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中寻找支撑,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理论、历史唯物论中的全面发展理论、伦理学上的公民幸福、社会和谐理论可以成为工会治理研究的理论原点。

第二,加强思维创新,为工会治理提供方法论指导。工会工作以维权服务为基本职责,通过维护、参与、建设、教育等工作,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体现工会工作价值。要想更好履行基本职责,提高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工会工作要加强法治思维,源头参与跟劳动者有关的就业、保障、教育等方面的立法,做到依法维权。要加强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建会入会方式,扩大会员队伍,了解职工意愿需求,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动态研判,为劳动关系协调预警,为精准服务提供个性化数据支持。通过加强工会法律法规、数字经济和智慧工会学习,提高为职工维权服务的效率水平。

第三,加强能力创新,为工会治理提供效率水平保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提高工会工作者理论理解把握能力,理解领会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工会学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工会实际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的重要论述指导实际工作,开拓创新工作局面。具体工作能力上,要掌握基本的社会调研方法、协调劳动关系技巧、宣传教育路径方法、财务政策等,通过相关知识学习,拓展提升工会工作者能力的空间。

第四,加强过程创新,为工会治理提供一体化运行保障。工会治理不是单一的行政治理,而是多主体、多维度的立体化治理体系。沟通、协调、合作一体化是提高治理效率的有效手段。工会治理进程一体化包括机构组织运行的一体化,是指各级工会的机构组织、人员、制度、政策落实等方面要实现一体化;多元主体合作的一体化,要明确多元主体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边界,确定哪些问题要实现源头共商共建,哪些问题要在落实上主辅结合。加强治理过程的一体化创新,是提高治理效率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解决治理中的交差重叠、边界模糊、遗漏空白等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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