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举报人,营造人人参与监督良好氛围
6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公布
《工人日报》(2023年08月2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王冬梅)近期,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地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6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2023年5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驻马店市泌阳县某金属矿业公司发生塌方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查,该矿业公司存在瞒报行为。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给予举报人16万元奖励。
2023年5月,浙江省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12345政务热线电话转来举报,反映嵊州市三界镇某金属制品公司电焊工无证操作。经查,某电器厂与该公司在同一场所进行生产经营(负责人为同一人),该电器厂一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焊作业。嵊州市应急管理局责令相关人员停止作业,对该电器厂处罚款1.2万元,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其余4起案例包括:2023年4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宜宾市南溪区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等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3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石化企业存在10项安全隐患;2023年2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醴陵市某烟花制造企业存在私自将亮珠生产线改成笛音生产线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渝中区某卷帘门仓库内存放有几十吨甲醇燃料。
应急管理部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举报工作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