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工人日报》(2023年09月01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黄洪涛)放宽“单人保”条件,完善渐退缓退机制,加强急难临时救助……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更好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据了解,在推动低保扩围方面,要求完善重残“单人保”政策,进一步放宽“单人保”条件,对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倾斜。规定成年无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规定应当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通知》进一步完善低保渐退缓退政策,取消了渐退缓退的收入条件限制,并对具体缓退期进行了细化。低保对象因就业创业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缓退期;对低保家庭中有重残重病人员的,可以视情延长缓退期。
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暂未就业或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关注,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健全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实现“政策找人”。
此外,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也予以了明确规定,畅通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省内通办”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