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碧水蓝天 建设美丽陵城
《工人日报》(2023年09月14日 04版)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审结一起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陵城法院在送达被告人起诉书和公益诉讼起诉书后,被告人张某主动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辖区河流内增殖放流价值16368元的鱼苗。活动中法院干警号召广大群众从我做起,共同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河流生态环境。被告人后续还在省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最终张某被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
近年来国家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陵城法院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修复性司法理念,凝聚司法合力,共同守护陵城的碧水蓝天。(毕研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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