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7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
2027年实现市、州、县工人文化宫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张翀 通讯员梅艳)日前,湖北省出台《关于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把建好管好用好工人文化宫作为健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强省的基础性工程,健全工人文化宫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保障机制,高质量推进工人文化宫建设和发展。2023年至2027年,力争实现全省市、州、县工人文化宫全覆盖。
《意见》由湖北省总工会、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
《意见》提出,在高质量建设场地设施方面,要大力推进全省各市、州、县工人文化宫场地设施的改(扩)建和新建。因场地不足、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不能满足职工需求的,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加以改善;对没有工人文化宫或现有场地设施不能满足需求且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地区,应当依据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选址,依法用地,如期建设完成。
《意见》提出,在高质量提供文化服务方面,要坚持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在高质量抓好运营管理方面,各地要确保工人文化宫的独立产权和运营管理权,各级工会要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全面提升工人文化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在高质量打造人才队伍方面,全省各市、州、县总工会要深化工人文化宫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加强工人文化宫专业人才培养,逐步提高专业化人才比例;在高质量创新发展模式方面,各地工会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活动项目打造、产品和服务提供、服务资源配送,采取“订单式”服务,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精准、专业的高质量文化服务。
《意见》还提出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合力推进工人文化宫场地建设、强化工会资产全过程监督体系等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