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主动退赔 是在点赞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中国消费者报》9月15日报道,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公开表态,为某艺人及主办方积极主动的退赔行为“点赞”。9月10日,该艺人的演唱会因其身体原因临时取消,艺人随即道歉并承诺歌迷可选择退票、退交通住宿费用、持票返场观看等几种善后方案。随后相关方面公布退票细则,并对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示例指引。
演唱会取消但没有“取消”消费者的权益,艺人及演唱会的主办方主动且迅速地以道歉、退票、报销关联费用等方式承担责任,无疑能够抚慰消费者的情绪,也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消费者以提前订票的方式观看演唱会,属于预付式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我国民法典明确,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从相关规定来看,消费者预付的票款肯定是要退回的,但消费者为观看演唱会支付的机票、火车票、酒店等其他费用怎么退、退多少,还得具体问题体具体分析,相关退赔也需要一定时间和流程。所以上述艺人诚恳致歉并迅速给出退赔方案,才赢得了一片赞声。
主动积极退票退费,可能会有一些损失,但这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赢得了消费者的理解,也赢得了社会的口碑。这么做实际上是给艺人的声誉和形象加了分,这么做也极有可能转换为今后的市场号召力。
当前,演唱会市场火爆,但诸如“柱子票”“墙根票”等减损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引发了消费纠纷。如何化解这些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体验,如何爱护艺人及主办方的“市场羽毛”,考验着各方的诚意和市场眼光。其实,只要艺人及主办方真心尊重消费者,就不难做出选择,也不难给出答案——有时,“退”反而是一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