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出台
《工人日报》(2023年10月17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李丹青)近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计划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6.3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104万人。总体上看,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水平评价的社会需求广泛。
《办法》明确,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该办法。
其中,在职称体系方面,《办法》明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在评价标准方面,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在评价机制方面,《办法》明确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要求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机制,坚持评用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