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大朝集团有限公司:兹有陈耕岳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482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十时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京华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兹有陶克榕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778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十时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乐学乐贝科技有限公司:兹有赵海双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626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十三时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箐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兹有石秀宇、李婷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2712-271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盐城蓝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兹有牟子剑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584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十四时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琅琅上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兹有宋明泽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804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十三时在本委第十二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御膳堂中医研究院有限公司:兹有孟锐、张晓蕾、杜明丽、李耀萍到我委请求确认与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京丰劳人仲字[2023]第8164、8273-8275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我委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九时在本委第十二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局于2023年8月2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南开]劳监罚告字[2023]第012号)、《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申请听证告知书》([津南开]劳监罚听告字[2023]第012号),你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听证申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南开]劳监罚字[2023]第008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应于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局于2023年8月2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南开]劳监罚告字[2023]第009号、010号、011号)、《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申请听证告知书》([津南开]劳监罚听告字[2023]第009号、010号、011号),你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听证申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南开]劳监罚字[2023]第005号、006号、00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应于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正: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9月21日刊登的“蒋诚申请工伤认定一案中 ”,编号为(2023)衡工伤受字80000号,”应改为“编号为(2023)衡工伤受字80173号 ”,特此更正。
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通知书
池烟履催〔2023〕29号
肖吉(居民身份证:420222********5711):
我局于2023年8月8日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池烟处[2023]第29号),因你拒收又于2023年8月10日依法在《工人日报》(第21540期)进行公告送达。现已公告期满。
你至今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也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你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履行改处罚决定。对于上述催告内容,你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如要陈述和申辩,在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
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若到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将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徽省池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09月25日
公 告
刘家鹏、由晓鹏、张振启、王进坤、秦维库、董胜刚、邢泽远、于涛、吴振辉、方辉、李豹、龚勇、杜采颐、曹亚杰、雷文波、张革、程羽、王一龙、董则均,以上19名职工已离职多年,单位已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告发出 30日之内,请到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逾期不到,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