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注销公告
赣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赣州市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所、赣州市防雷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000561086414E,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见报后3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请债权,未接到通知的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赣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公 告
我公司承建的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试验用房工程,已于2016年11月11日竣工交付,本工程项目部即将撤销。为做好本工程的收尾清欠工作,请与本工程业务有来往的客户、班组和施工人员,在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尽快与项目部取得联系,结清本工程所有项目款项。逾期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项目联系人:王云燕
联系电话:13970797402
监督电话:0796-8323960
吉安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公 告
我公司承建的江西省宜春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全场道路土建、全场管沟土建、RTO土建建设、桩基、围墙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工程,已于2021年9月28日竣工交付,本工程项目部即将撤销。为做好本工程的收尾清欠工作,请与本工程业务有来往的客户、班组和施工人员,在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尽快与项目部取得联系,结清本工程所有项目款项。逾期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项目联系人:宋誉
联系电话:15170693344
监督电话:0796-8323960
吉安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青0122民初3402号
王义(341204196311200812):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英诉被告王义劳务合同纠纷案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李家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黎小龙:本院受理梁德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柳宇:本院受理占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3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邹官群:本院受理程日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接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华崽:本院受理朱长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接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何继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12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叶价款36220元及利息损失(30240元从2022年1月1日起算,5980元从2022年9月10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息万分之3.5计算)。案件受理费70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06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森:本院受理原告汤四林与被告张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2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张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汤四林劳务费20000元,并承担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期同业拆借利率3.85%计算的逾期给付利息。案件受理费34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42元,由被告张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与姚三奇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南城县宏鑫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转让项目由姚三奇(身份证号码:422323197405271718)成交,并根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与姚三奇于2023年9月2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姚三奇。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与姚三奇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姚三奇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姚三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3年05月25日的本金余额,借款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及担保人承担的相应责任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和确定)。 特此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姚三奇
2023年10月18日
债权资产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1.原贷款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债务人:南城县宏鑫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编号08617190718J001号,抵押人、保证人:抵押人:南城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翁贤火、魏腮枝、翁伟敏、赵晨彦,抵押合同编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5年饶银抚南高抵字第005号,个人无限责任保证函:(保证人:翁贤火、魏腮枝),个人无限责任保证函:(保证人:翁伟敏、赵晨彦),债权本金:3,281551.00元,合计:3281551元。受让方联系方式如下: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玉茗路状元府邸3幢3单元305室;联系人:姚三奇;电话:18979467777。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省天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乐平分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2810017699,声明作废。
赣州市赣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编号:3607210934585,声明作废。
曾庆祥遗失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证号:赣360726202455号,声明作废。
南城县吴小兰水果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JY13610210049879,声明作废。
于都县祁禄山镇塅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4294001116301,账号:143279260000008290,声明作废。
于都县祁禄山镇塅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核准号:J4294001116301,账号:143279260000008290,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票据陆张,房号:三期2#142车位,姓名:熊萍萍,票据号:20170107890、20170107231,金额:165000元;房号:商四地下车位238,姓名:熊萍萍,票据号:20170107334、20190138246,金额:75000元;房号:商四地下车位239,姓名:熊萍萍,票据号:20170107335、20190138247,金额:75000元,声明作废。
高安市瑞森装卸服务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壹枚,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