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赵家立: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地点:鸿迪大厦14楼,会议议题:关于变更公司其他部分股东的股权,请准时出席参加。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海腾,电话:15801803957。
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公 告
宣利明: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地点:鸿迪大厦14楼,会议议题:关于变更公司其他部分股东的股权,请准时出席参加。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 何海腾,电话:15801803957。
诸暨鸿海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委现已裁决罗尘耽诉你(单位)奖金、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合同争议一案(邵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3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邵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3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签收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公 告
浙江金诺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本委已受理的朱兴江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鲁劳人仲案字〔2023〕第5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特向你单位公告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定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3时在鲁甸县人社局二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鲁甸县文屏镇卧龙社区崇文路102号)。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鲁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10月26日
公 告
江西素宸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晓青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南劳人仲案字(2023)第35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南劳人仲案字(2023)第359号>,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8日9:30开庭审理案件,请见报后到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本委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799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791-85713259。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2541号
沈城:本院受理原告杨小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12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沈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杨小玲借款本金2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2588号
林守彪:本院受理原告赵真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12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林守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赵真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士军:本院受理原告邓建翔与被告张士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邓建翔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将借款本金555026元归还给原告并支付逾期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函费由被告承担。因用尽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任一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飞、蒋中文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房租欠款及物业费欠款共计32382 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件全部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第三日下午14: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世仓、徐冬云: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君与被告朱世仓、徐冬云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朱世仓、徐冬云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523民初480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徐冬云、朱世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李君在山东省单县吴集鲁西南第一村建设工程中对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34%份额即636558.2元。案件受理费10166元、保全费3770元,由被告徐冬云、朱世仓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训华、张寿文: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得红与被告金训华、张寿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金训华、张寿文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523民初484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金训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得红货款5210元;二、驳回原告李得红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金训华负担43元,原告李得红负担7元。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赣州市南康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徐州嘉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永生):本委已受理张明颜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康劳人仲案字[2023]第522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0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区金融中心一号楼一楼劳动仲裁庭一庭)开庭,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以下证件挂失
上饶市信州区芳文鞋业经营部(普通合伙)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2343170423N,声明作废。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遗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开户许可证副本,账号:014101040015505,核准号:Z4210000671101,声明作废。
江西匠心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283001129601,账号:133199278000004847,声明作废。
遗失曾宇康(身份证号:360104202004011515)与南昌恒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买房收据壹份,票据号码:0262342,金额:208109元,开具时间:2021年2月27日,房号:南昌恒大林溪府-商铺-S8#商业-105,声明作废。
遗失曾智飞(身份证:362524197708160012)与南昌恒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买房首付款发票壹份,发票号码:00467773,金额:967686元,开具时间:2021年4月6日,房号:南昌恒大林溪府-二期-高层24栋-1-1702,声明作废。
高安市坤敏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