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张振中、苏州新阁家具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叶志强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655号]。申请人请求确认合同解除,由二被申请人退还工程款15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李书明: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山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郭淑芝、仲裁员殷山帅、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乔秀良组成仲裁庭于答辩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2023)甬仲字第155号
舒信龙(公民身份号码:330227196502110774):申请人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舒信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甬仲字第155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金洋洋 0574-87657499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3)甬仲字第188号
郑明峰(公民身份号码:620104196302270510):申请人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明峰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甬仲字第188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金洋洋 0574-87657499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23)甬仲字第373号
墨丘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J3FE63D):申请人海特运通(浙江)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墨丘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李小丽:本院已受理原告翟福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法定休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胡笑笑:本委定于2023年12月15日14时在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9号楼四楼仲裁庭)公开审理你与厦门安踏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浙乐清劳人仲案(2023)1114号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及应诉、举证、开庭、庭组成员通知书等材料,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提前到本委办理案件的相关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本案作出缺席裁决。
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乐清市华都包装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曾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乐清劳人仲案(2023)74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57号矛调中心244室,联系电话:0577-61889856),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乐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周芳(512222197705189046):本院受理原告凌志与被告周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1民初 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蔡琴(510226197412011184):本院受理原告胡朝贞与被告蔡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1民初 3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重庆知否泉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1MAABUX2T98)、周永秀(511027198204043262):本院受理的原告铜梁区宏奕建材加工经营部与被告周永秀、重庆知否泉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渝0151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王爽(500382198801250858):本院受理的原告涂滨丽与被告王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渝0151 民初5281号】,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山东德佰威木业有限公司:我局责令你单位限期接受询问并报送有关材料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烟福人社监罚告字〔2023〕035号),处罚告知书要点:对你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且经我局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你公司于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处罚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 告
陈裕强、崔兆坤同志,因你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旷工达15日以上,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公司2023年10月13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且已通过多种途径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你均未回复。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领取《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特此通告送达。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遗失声明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983766663684M,遗失正常开具未作废山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1份,发票代码:3700202160,发票号码:01922255。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