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协同共治
四省发布南四湖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工人日报》(2023年11月01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周怿)为进一步推动南四湖流域治理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流域各地协同联动治理,生态环境部组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开展了南四湖流域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近日,四省相继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四湖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湖泊和输水通道,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组成,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生态栖息、渔业水产、航运交通等多种功能,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作为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该负责人指出,南四湖流域排放标准突破四省行政区域边界限制,将流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域、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等3类控制区,分区执行差别化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其中,核心保护区域禁止直接排放污水;重点保护区域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全面从严控制;一般保护区域的排放管控要求较国家标准适当加严。